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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浩 主任醫(yī)師 教授 廣州醫(yī)科大學附屬第一醫(yī)院 眼科
散瞳后視力恢復及可寫字時間因藥物類型而異:快速散瞳藥如托吡卡胺通常5至10小時恢復視力,6至8小時后可寫字;慢速散瞳藥如阿托品需2至3周恢復視力,2至4周后方可寫字。
散瞳藥通過阻斷睫狀肌的膽堿能受體,使其暫時失去調節(jié)功能,從而擴大瞳孔以便進行眼底檢查或驗光??焖偕⑼幫羞量ò纷饔脮r間短,代謝迅速,多數患者用藥后1.5小時開始感覺畏光減輕,5至10小時瞳孔基本恢復原狀,此時睫狀肌調節(jié)力逐步回升,可進行近距離用眼活動如寫字,但初期仍需控制用眼時長。
慢速散瞳藥阿托品因脂溶性高、穿透力強,藥效可持續(xù)7至14天,瞳孔完全恢復需2至3周,期間睫狀肌處于麻痹狀態(tài),調節(jié)功能顯著下降,若強行用眼可能導致視疲勞、眼壓波動或屈光狀態(tài)誤判,故需等待藥物完全代謝后方可進行寫字等精細用眼活動。
散瞳期間需避免強光直射,外出可佩戴防紫外線墨鏡減少光損傷;恢復期避免長時間連續(xù)用眼,每20分鐘應遠眺休息;若出現眼痛、頭痛或視力持續(xù)模糊超過預期恢復時間,需立即就醫(yī)排查藥物不良反應或眼壓異常。